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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港府应否入市来干预股市_02

alan @ 2008-01-24 16:59:26

barrylee8361
发表于 2007-12-20 10:03 PM
我反对港府入巿来干预股巿,反对理由如下:

1.一直以来政府的不干预政策正正是吸引外资的重大诱因,如政府奉行入巿干预,必定会打击外来投资者的信心

2.政府干预市场,少不免产生与民争利的局面,打击投资者入巿意欲。

3.政府入巿,亦会令投资者满以为发生危机时政府便会一定入巿,令巿场失去危机意识,令巿场问题如雪球越滚越大,一发不开收拾。

4.香港一直是自由巿场,看好看淡各凭己见,如政府一旦入巿,变相引导巿场方向,失去巿场经济的供求平衡。

5.万一政府入巿失误,引致巨大损失,不但有机会令政府财政产生问题,更会令政府根基动摇,影向社会稳定。

由此可见政府入巿乃百害而无一利, 所以我反对港府入巿来干预股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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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opy1357 (爱管闲事)
发表于 2007-12-20 11:12 PM
这个辩论题目是用「应否」的问题模式表达, 那似乎立场是

正方: 港府应该入市来干预股市
反方: 港府不应入市来干预股市

因此, 这是一个「应然」层面的问题, 是一个该与不该的问题, 而不是一个在那一个时机入市才好, 或入市干预有何风险或利益的问题。分析时机、风险、利益, 是财经理论和投资分析的事情, 但这些是答不到最终的问题, 就是应做还是不应做的问题。孔子教我们「杀身成仁」, 孟子教我们「舍生取义」, 这就是该与不该的问题, 用怎样保养身子的学问, 或怎样生活得好的分析, 是处理不到这个人生怎样选择的问题。简言之, 应该做或不应该做的问题, 是个道德的问题, 也是一个哲学的问题, 要用哲学的方式才处理得好。

从哲学和道德的层面去讨论问题, 就要明白应该做的事不等同要时常做或随时做。孔子和孟子并没有教我们要常常「杀身」或随时「舍生」, 而是教我们为了仁和义, 杀身和舍生没有什么是不应该的。所以, 只要针对那些提出是不应该的立论, 指出这些否定的论调有不足或错漏之处, 便能确立正方的立场。

由此可见, 正方的立场并不是「港府要常常和随意地入市来干预股市」, 而是「港府入市来干预股市, 并没有什么是天理不容的地方」。这点务请反方不要混淆视听。

干预股市是不应该的吗?

「干预」很多时候被视作负面的贬意词, 但按《新华字典》, 这个词的真正意义是「过问或参与[其事]」, 而例句是「请民警同志出来干预」(毫无负面的意思) 。我们在讨论时, 不要靠实时反应的感觉, 要搞清楚它的字义才好。

那么, 过问股市或参与股市是不是一种于理不合的举动呢? 要知股市是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部分, 也会对社会经济民生都有深远的影响。那负责任的政府, 是否应该对这种经济活动不闻不问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大概有小许分析力的人都会知道, 而反方也很难证明是不应该的了。

入市作为参与股市的方式是不合理的吗?

上文己说明政府可以合情合理地在某些时候要参与股市, 那可以用什么方式呢? 针对论题, 我们集中讨论用入市的方式, 这种方式是否不可以用的?

一般的政治哲学, 都会反对政府用某些方法来处理事情, 这些错误的方法主要是抵触了法律或社会公认的道德水平, 或用不必要的粗暴方法(如强行立法夺取私人产业), 或违反对某些人的承诺。要分析这个问题, 就要知

道入市的意思是政府动用本身的资金, 购买股票, 或用本身所有的股权, 推出市场。那有没有法律禁止政府买或卖股票呢? 买卖股票有没有违反公认的道德水平? 有没有涉及强套私产? 有没有违反任何承诺? 我相信反方是无法提出有力的证据, 指明买卖股票错在那里; 既然找不到错, 就不能说不应该了。

老实说, 在众多政府可以用来过问股市的手法(如立法, 抽税等)中, 入市其实是最温和及文明的手法了。

政府不应保障市民的利益吗?

哲学家卢梭的巨著《民约论》说得好, 政府的权力来自民众, 而民众授权予政府, 就是要政府可以采取合情合理的手段, 来保障民众的利益。在香港, 股市和市民经济利益息息相关, 那政府透过任何合法手段, 保障市民的整体利益, 怎能说是不应该的呢?

总结

只要正确地分析辩题, 便会明白正方的立场是大道理, 反方除了靠曲解题目, 实没有什么可以反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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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ix (我爽故我在)
发表于 2007-12-21 05:44 PM
港府应入市来干预股市

  虽然这条题目是金融版与哲学版的联区辩论题目,但本人实在看不到其与哲学之间有什么明显或直接的关系(本人并没说有人说过该题目与哲学有关,只是一厢情愿之联想而已)。嗯,暂不谈其与哲学之间是否有任何关系,还是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出发,开门见山讨论的好。
  香港政府廿几年来一直奉行积极不干预政策。积极不干预政策,乃前财政司夏鼎基于1980年提出的术语,用以概括香港政府当时「小政府、大市场」的经济政策。1979年9月 ,夏鼎基在题为《过渡中的香港经济》的演讲中提到干预主义和调节机制。1980年12月,夏鼎基在向香港工业总会发表演说中,清楚地阐述了什么是积极不干预政策,他特别强调「积极」二字:
  「但当我提到政府的经济政策时,我是用『积极』来形容『不干预』的。也许我以往未曾清楚说明所谓『
积极』的涵义。这其实是指:当政府遇到要求作出干预的建议时,不会纯粹因为其性质而惯性认为建议不正确。刚好相反。一般而言,政府会因应当前和将来可能会出现的形势,权衡轻重,仔细考虑支持和反对采取干预行动的理据——在经济的任何环节以及在需求或供应方面。然后,政府才作出积极的决定,研判利害所在。」(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从夏鼎基的说法,我们可窥知积极不干预政策的真正意图及意义。积极不干预,不是完全不干预,而是尽量做到不干预。在特殊情况下,港府可以因应当前或将来形势以作出有必要的应变措施而进行市场干预。据夏鼎基所讲,这措施需要考虑权冲轻重,同时分析正反二方的理据,后作出积极的决定。这背后目的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在“积极”二字,那就是政府的措施是以大局为重,是大方向为主而作,尽量做到利多于弊而对现时或未来发展有建设性益处。
  那么讨论到「港府应否入市来干预股市」,本人很清晰地认为香港政府应该入市干预股市。(sorry叉开少少话题,我认为题目颇为累赘,干脆叫“港府应否干预股市”就够了,“入市”二字颇为多余,因“干预”已包涵了“入市”的行为意义)
  本人认为港府应干预股市的原因有如下:从Cost & Benefit的利弊角度来看,利多于弊;从宏观的发展大局角度来看,有利整体市场运作与发展;从时间线上的发展角度来看,短期能缓燃眉之急,长期促进社会发展,还有助提升香港的国际印象。
  现一一进行说明。我将以此下方式论证:1、政府此举的背后原因;2、turn out出来的结果;3. 评论政府的原意与行为结果比较下的可见成效。
  首先,从利弊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发现港府的入市,除1987年的市场结构性的系统问题所引致的拆衷决定之外,其它两个决定均实属明智决定。
  在香港历史上,政府干预股市的例子不多,亦属罕闻。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政府并不干预市场。其入市抉择是往往为了缓冲突发性或特殊的危急事件,例如1987年股灾时,联交所停市4天;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中,香港政府入市干预,动用近1200亿港元的外汇储备,分别出击外汇、股票和期货市场,打击国际炒家,稳定了当时香港的股市。最新近的一个例子便是港府于2007年9月7日,突然增持港交所股份,令其持股量增至5.88%,受消息刺激,港交所股价由即日起不断急升,令人匪夷所思,更遭人诟病。现逐一就据夏鼎基所讲的权冲轻重,分析利害的理据,后作出结论。

  1987年香港股灾是1987年10月期间,由纽约华尔街引发的全球股灾,导致香港股市下跌的事件。在10月16日这个黑色星期五,纽约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突然大幅下跌,恒生指数在这次股灾一共跌了四成。当时联交所决定停市4天,是没办法之下的折衷决定。

  在权冲利弊之前,让我们先看看这个历史事件。10月19日星期一,恒生指数开市已下跌120点,中午收市下跌235点,全日收市共下跌420.81点,收市报3362.39,各月份期指均下跌超过300点跌停板。晚上美国杜琼斯指数大幅下跌508点。10月20日清晨,联交所主席李福兆咨询了财政司、金融司及证监专员后,宣布10月20日至23日股市及期市停市四天,以便清理大量未完成交收。

  10月26日星期一,恒生指数开市后15分钟已跌去超过650点,全日下跌1120.7点,跌幅高达33.33%,是有史以来全球最大单日跌幅;期指更下跌1554点,以每点$50计,每张期指亏损$77700,导致很多期指好仓持有者无法履行合约。(资料来自维基百科)由于87股灾前已累积了很大升幅,加上金融机构过度借贷,大市一旦急跌,港股现货及期货的投资大都被斩仓,借贷被追收,令大市跌势一发不可收拾,更有证券行找不到客户追回借贷按金,逼得政府要先后两次动用40亿港元「救市」。

  从以上资料可看出,当时港府的决定是逼不得已的,其出意本来就很简单,就是因为系统无法处理短期太多的交收程序,故停市四天以清理大量未完成的交收程序。当年的证券市场尚未成熟,存在着结构性问题与系统性弱点,其风险管理及监管制度均不完善。当时的期交所与担保人之间在法律上没有相互制约的关系,交易所没有责任保证担保人维持足够的资金作担保,担保人与结算会员之间也没直接关系,需依靠结算所作为其经理人,当时所有的期货交易商都是结算所会员。 如此一来,担任重要保证角色的担保人实际上担保了整个市场的风险。当时的结算所只是担保人的经理人,它不需要承担任何的风险,就可以按照交易量征收佣金。这样的安排自然没有足够的效力约束结算所去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和清算的程序,而负责清算的工作则落在联交所的身上。

  你说当时可以不停市吗?如果可以的话,那大量未能完成的交收程序,又应如何处理?根本在那个危急的关头,风声鹤唳,人人慌乱,停不停市,也必然有很多投资者及证券公司无法进行交收,停市是为了进行结算,不停市亦不见得投资者可以从中幸免,因为跌市便是跌市,股灾突袭,此乃外因,根本不能责怪某方。倘若没有及时进行结算,之后所引发的问题可能更多更大,在这种矛盾的情况下,停市是较佳的暂时性折衷与缓急决定。这举措未至于是百害而没一利的决定,相反,其决定促进了日后联交所的重大改革,成为香港证券市场上的一个重要分水岭。实际因为这个危机与经验,联交所对自己的自省与自我检讨,令本身由一件坏事变成了一件好事。为什么呢?因为通过这次事件,市场在指数期货合约的设计和风险管理方面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使得恒生指数期货合约成为一个在国际上非常活跃的指数合约,使得往后恒生指数期货成为很多国际机构投资者进行亚洲地区风险管理的工具,而市场亦在重整后重新吸引外资流入。

  证券市场是大系统,停止行为是大动作,系统与动作之间相辅相成,产生有效回饙,从正面回馈的讯息上总结经验,并改善系统,这个流程是好的。但当然,这个系统的改善流程,缺乏了某些关键的动作是不能成事的。站在大方向来看,当时港府入市可以说是市场的自我调节的一种有机行为而已。

  我们再看1998年的金融危机,是次危机同样是由周期负面因素引起的,港府不能避免地成为蝴蝶效应下的受害者。当时,香港与美国的联系汇率挂勾。在此一役,香港政府动用了大量外汇储备投入股市,一度占有港股7%的市值,更成为部分公司的大股东,一旦股市下挫联系汇率将有可能崩溃。所以到1999年11月,港府把购买的港股以盈富基金上市,分批售回市场。这个行为有很大的意义,不但稳定了当时的股市,而且某很大程度上缓和了民生问题,才不令有更多的人因为股市失利而导致家破人亡(虽然不是人人能幸免)。更重要的是,政府的行为稳定了联系汇率。我们知道,当联系汇率不稳定时,引发的将会是更多的一连串问题,其影响尤其深远,无远弗届,不可估量。故维持联系汇率的重要性,是放于首位的。当时政府除了安内,还同时攐外,赶走了以索罗斯带头的超级大鳄,以防超级炒家进行得寸进尺的大举动。与其长痛,不如短痛,我们回顾当年政府的行为,是发现其决定是十分明智而上佳的,库所虽然少了很多,但政府决定不在短期而在长期,当然,短期也起到了很大作用,那就是稳定社会与民生。及后政府能将买入的大量股票回卖给市场,不但挽救整个金融市场与投资者的信心,而且巩固了香港的金融地位,同时亦为今天的投资者带来不少可见的利益。这一招惊为天人,横空降世,乾坤大挪移,一石四五鸟,实为置诸死地而后生的奇招,不得不令人叹为观止。

  我们从宏观的眼光去看,若当时港府不是这样做,市场的损失会更多,家破人亡的人可能亦会更多,其后的经济可能会更低迷,失业的人会更多,社会亦会更加动荡不安。先苦后甜,何乐而不为?可能有人会从短期的眼光去看问题,认为有些持好仓的认股证投资者,会因此而无法赚取一笔。这是微观下的少数影响,根本不能与社会大气候与发展相提。前者具建设性而高瞻远曯,后者则短利而短视。

  我们再来看港府第三次干预市场的事件。据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表示,港府增持港交所,显示对港交所的支持,有助香港巩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虽然香港特区政府声称增持目的是为了港交所的长远发展,表示考虑未来与内地的交易所合作,但无论是其增持的时机,以及增持的手法,让业界人士感到不解。例如港交所独立董事大卫·韦伯强烈反对政府增持港交所,认为这种干预市场的行为有违自由市场原则和积极不干预原则。我认为大卫·韦伯是以一种短利的目光去看待问题。没错,市场是需要坚守原则,但原则是死的,人是活的,既然有大好机会,为何不放手一搏而要画地自限、墨守成规呢?况且政府也是合法投资者,作为港交所的策略性股东,政府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其旨在促进金融市场日后的发展,否则也不用如此大举动(根据《证券权益披露条例》的规定,任何投资者首次持有一家上市公司逾5%股权,均须在3个交易日内向联交所申报及向外披露。但香港特区政府却不在条例规限之列,因此理论上即使增持港交所股份,亦没有向外披露的法定义务。而这次香港特区政府披露,完全是自愿行为。)

类别:资料备忘录   103次浏览   0篇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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